为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推进“好房子”建设 ,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促进建筑业绿色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 ,现予发布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开工项目中 ,从业单位不得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 、设备和材料 ,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 、设备和材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对本《目录》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
特此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