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发布

2025-04-14 09:04:01原创53

为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组织实施 ,实现高效、科学 、规范和公正管理 ,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部署 ,根据有关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并于近日发布 。

实施细则明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 、项目分层次管理 。重点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 ,可从基础研究 、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 、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 、一体化组织实施 。项目是重点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 ,应服务于重点专项目标 ,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的重点专项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 、面向经济主战场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重点资助事关住房城乡建设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 ,事关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 、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的战略性 、基础性 、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 、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加强跨部门 、跨行业 、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 ,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性支撑和引领 。

作为主责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重点专项组织实施 ,对重点专项实施绩效负总责 ,根据实施需要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 ,委托并指导专业机构做好项目管理 。专业机构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 ,承担项目申报受理 、立项评审 、过程管理 、监督检查 、综合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 ,在项目管理方面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直接负责 。承担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 、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强化法人责任。

此外 ,实施细则要求 ,重点专项的组织实施遵循“需求导向 、场景驱动”“开放创新 、协同攻关”“目标管理 、加快应用”“加强监督 、压实责任”的原则 ,其全流程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包括指南发布 、评审立项 、资金使用 、过程管理 、综合绩效评价 、成果转化应用等 。落实国家科技报告 、科学数据汇交和科技成果汇交制度 ,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 、保存和归档 。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04.11 辛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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